[產品應用]
●本機為多用途探測器,可測50MHz ~ 6GHz 範圍之內的各種無線裝置,包括數位訊號的GSM、3G、WCDMA、4G LTE、WiFi、藍牙、RF類比訊號的無線傳輸攝影機、竊聽器及各式攝影鏡頭發現器。
●另增加音頻接收器(偵聽型),可以聽到FM無線竊聽器的對話內容。
●靈敏度調整功能,可協助使用者找到無線電波的號源位置,無論是無線竊聽器或是3G/4G竊聽器都可測到。
依法規:臺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管理辦法(民國 114 年 05 月 21 日)
第4條 針孔攝影機偵測執行者,應對公共場所之廁所、浴室、更衣室、哺(集)乳室或其他類似設施,實施反針孔攝影偵測,並作成紀錄。
前項執行頻率每月至少一次;必要時,管理機關得要求增加執行次數。
紀錄偵測結果之書面格式,由警察局定之。
依法規:勞工主管機關所屬勞工住宿場所經營管理辦法(民國97年05月23日發布)
第8條 勞工住宿場所管理人員,應定期對房間、廁所、浴室或其他類似設施,實施反針孔攝影偵測,並作成紀錄備查。
偵測頻率範圍:50MHz ~ 6GHz
數位封包訊號:5G / 4G LTE(3G/2G/GSM) / WiFi(2.4G/5G)
靈敏度調整鈕:調整偵測時訊號接收強弱
鏡頭發現器:特製紅光LEDx8(註:紅光不等於紅燈,光譜波長不同!)
揚聲器:內建語音喇叭,可播放鎖定RF監聽器的聲音
警示方式:(1)LED指示燈 (2)嗶嗶聲 (3)語音顯示 (4)振動 (5)耳機靜音偵測
電源:AAA電池 x4
尺寸/重量:長 11.6 x 寬 7 x 厚 3.3 cm /約 170g(不含電池重量)
產地:臺灣
退換貨須知
本公司產品屬特殊電子器材設備,其產品規格請消費者詳閱產品規格,本公司不接受規格不符、不符使用等理由退換貨,並依消保法規定,鑑賞期是指在消費者收到商品,從外包裝看得到商品,謂之鑑賞,一經拆封、使用,如同同意購買,請消費者注意,鑑賞期非使用期。
惡意棄單不付款不取貨屬於違法行為,下標前請三思:
刑法第355條,間接毀損罪:意圖損壞他人,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,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(一)退換修政策
(二)非保固範圍
雖然仍然在保固期限,若屬於下列任一情況者,產品則屬於不在保固範圍內。
🔹 產品規格如有變動,恕不另行通知,以官網公布資訊為準。
🔹 本產品適用於合法用途,如使用於非法行為,本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。
🔹 特別提醒:本產品為特殊商品,恕不提供七日鑑賞期,敬請理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