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公司保留最終退換及更改條款及細則之決定權

本公司產品屬特殊電子器材設備,其產品規格請消費者詳閱產品規格,本公司不接受規格不符、不符使用等理由退換貨,並依消保法規定,鑑賞期是指在消費者收到商品,從外包裝看得到商品,謂之鑑賞,一經拆封、使用,如同意購買,請消費者注意,鑑賞期非使用期。

(一)退換修政策

 

一、7 天的鑒賞期非試用期,此期間內如果對產品有異議,可以辦理退貨。若在實體店面購買不提供 7 天鑒賞期。一經拆封使用非產品質量問題不提供退貨。

二、自您簽收貨物起 7 日內,若您收到的商品有瑕疵或異常問題,經維修中心檢測確認後,可以辦理退換貨。若在實體店面購買不適用此條款。

三、自您簽收貨物起 7 日後,若商品使用有功能性或異常問題,且在保固期限內,可透過送修綠廣維修中心進行維修或更換處理。

四、為維護您的退貨權益,退回之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、包裝完整無汙損、折損無缺件。若經退貨中心判定商品為人為損傷,則會收取相關整新費用。

 

(二)非保固範圍

 

雖然仍然在保固期限,若屬於下列任一情況者,產品則屬於不在保固範圍內。

 

一、商品無本公司保固貼或機號與實物不符合者

二、因消費者未按使用手冊或說明書規定,使用不當而毀損者,包括重壓、摔壞、受潮、浸水、淋雨、異物侵入、遺失零組件等所造成之損壞。

三、因正常使用時,所造成產品外殼或不需拆解而可接觸部分上之刮傷、磨損。

四、使用非原廠配件或不適配的裝置導致產品的損壞。

五、因天災或不可抗拒之外力而造成產品損壞者。

六、未經由本公司授權之人員拆卸或維修,或自行拆裝、改裝產品、任意變更規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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