產品規格
操作方式
依法規:臺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管理辦法(民國 114 年 05 月 21 日)
第4條 針孔攝影機偵測執行者,應對公共場所之廁所、浴室、更衣室、哺(集)乳室或其他類似設施,實施反針孔攝影偵測,並作成紀錄。
前項執行頻率每月至少一次;必要時,管理機關得要求增加執行次數。
紀錄偵測結果之書面格式,由警察局定之。
依法規:勞工主管機關所屬勞工住宿場所經營管理辦法(民國97年05月23日發布)
第8條 勞工住宿場所管理人員,應定期對房間、廁所、浴室或其他類似設施,實施反針孔攝影偵測,並作成紀錄備查。
規格項目 | 詳細資訊 |
電力續航 | 恆亮可持續20分鐘 |
工作電流 | 最大至180mA |
充電電壓 | 5V(標準USB) |
充電時間 | 充電亮紅燈,充飽燈熄 |
材質 | ABS塑膠 |
尺寸 | 42*42*14mm |
重量 | 14g |
退換貨須知
本公司產品屬特殊電子器材設備,其產品規格請消費者詳閱產品規格,本公司不接受規格不符、不符使用等理由退換貨,並依消保法規定,鑑賞期是指在消費者收到商品,從外包裝看得到商品,謂之鑑賞,一經拆封、使用,如同同意購買,請消費者注意,鑑賞期非使用期。
惡意棄單不付款不取貨屬於違法行為,下標前請三思:
刑法第355條,間接毀損罪:意圖損壞他人,以詐術使本人或第三人為財產上之處分,致生財產上之損害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。
(一)退換修政策
(二)非保固範圍
雖然仍然在保固期限,若屬於下列任一情況者,產品則屬於不在保固範圍內。
購買須知
🔹 產品規格如有變動,恕不另行通知,以官網公布資訊為準。
🔹 本產品適用於合法用途,如使用於非法行為,本公司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。
🔹 特別提醒:本產品為特殊商品,恕不提供七日鑑賞期,敬請理解。